南阳医专仲景东区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项目公告

作者: 时间:2019-07-23 点击数:
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标准化公寓创建的通知精神,南阳医专拟将仲景东区先行建设为标准化公寓,其中公寓内安装有空调是创建标准化公寓的必备条件之一,服务中心拟采取公开招标引进社会资金的方式安装空调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

南阳医专仲景东区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项目

二、项目概况

南阳医专仲景东区共有公寓楼两栋354间,计划安装空调354台,空调品牌为格力或海尔,分体式,制冷量2600W。住宿模式:在校学生,在校时间1-4年不等。

三、租赁商的资质要求
 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;具备空调设备生产或销售等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;具有提供所投产品的CCC证书,并清晰标注所投机型;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。

四、空调及附属设备质量要求:合格

五、租赁商面对学生收费租赁模式

租赁运营商全资采购空调设备并且负责安装、维护和更新,学校作为第三方按协议约定对租赁商进行监管。学生与租赁方直接签订合同。

 六、租赁服务方式

由租赁运营商全额投资学生宿舍空调项目的建设、运营和维护等所需资金,包括贷款、附件、备品备件 、专用工具、包装、运输、装卸、保险、货物以及安装、调试、培训、维修、清洗(每年两次)及添加冷媒等一切费用,租赁合作服务期限为8年。

七、租金支付方式

学生寝室全体成员与租赁运营商签订空调租赁协议,由租赁运营商(以寝室为单位)直接向学生收取,租金不高于580元/间/年,服务中心负责监管。同时,每个寝室向该公司支付空调管理保证金每人20元(含空调及遥控器),在学生毕业无人为损坏时退回学生本人。空调投入使用后,以寝室为单位设置插卡系统使用方式。

缴费方式

租赁费

每年缴纳

  不高于580元/年

一次性缴纳两年

不高于570元/年

一次性缴纳三年

不高于560元/年

一次性缴纳四年

不高于550元/年

八、电费

电费支付采用先支付后使用,每位学生每年预交存100元电费,中途使用完可再充卡,学期结束后或毕业后,未使用完毕的电费各寝室平均分配后退给学生。

九、资产处置

投资商收费到期后,空调及附属所有设备归学校所有。

十、租赁空调优势

1.针对学校优势

(1)采购资金:空调设备由租赁商全资采购,学校无需全额资金投入。

(2)收费定价: 学校寝室收费标准要向物价部门报批,租赁空调学校不向学生收取费用,无需上级单位审批。

(3)维护保养:由租赁运营商负责空调安装、维修、清洗保养,学校无需配置专门人员进行维护工作。

(4)资金管理:空调设备不属于学校资产,资产管理和报废回收不再是学校管理痛点。

2.针对学生优势

(1)自由选择:空调使用、退租随心所欲,无需担心强行使用空调消费。

(2)报修快捷:租赁运营商在学校设置专人负责空调设备维护,接到报修信息及时上门进行故障修复。

(3)消费省心:空调租赁价格标准、租赁时长、使用指南清晰明了,省时省心。

十一、项目要求: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,必须独自经营,自负盈亏,风险自担,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。

十二、报名办法:

1. 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到南阳医专生活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(每份售价100元安排视察场地。

2.符合条件、有意投标者,到南阳医专服务中心财务室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。

3.报名起止时间: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。

十三、投标开标:

1.标书文件请用档案袋装好,加贴密封条,封口处盖骑缝章或投标人签字。标书内容见招标文件。

2.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十四、联系人及咨询电话:

1.联系人:王经理

2.电话: 18537701202

 

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
生活服务中心

2019年7月23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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