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阳医专学生公寓管理规定
1、全体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《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,争创“文明宿舍”,培养集体主义荣誉感和高尚道德品质。
2、各宿舍要互帮互助,团结友爱,讲文明,有礼貌。
3、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和各系部统一安排,不经同意,不得随意调换;宿舍内所有设备不得损坏、挪用或改装,损坏公物,按价赔偿,有意破坏者,除加倍赔偿外还将受到纪律处分。
4、各宿舍每天要安排专人值日,打扫室内卫生,其他同学要积极配合,注意保持,自觉整理内务,尊重他人劳动成果。
5、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,不允许拉绳子、乱挂衣物,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写、张贴不健康字画。
6、要讲究公共道德,不准从宿舍窗口、阳台向外泼水、扔东西等;不准在楼内停放自行车,保持消防通道畅通;不准在公寓内大声喧哗,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。
7、宿舍内严禁酗酒、赌博、搞封建迷信活动。
8、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物品,不准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,焚烧杂物;宿舍内严禁做饭和使用违章电器,熄灯后不准点蜡。
9、节约水电,不准私接电线和使用违规电器,离开时关水、关电、关门。
10、要管理好个人财物,贵重物品及钱财要妥善保管,壁橱及时上锁,不得将本宿舍的钥匙随意转借他人使用。
11、未经有关部门同意,不准留宿校外人员,严禁夜不归宿,严禁留宿异性。
12、严禁在宿舍内经商,违者没收其物品,并处以100—200元的罚款。
13、严格遵守公寓进出时间:上午8:00-11:30锁大门;下午冬半年14:30-16:00,夏半年15:00-16:30锁大门;晚上冬半年19:30-22:00,夏半年19:00-22:30锁大门。学生特殊情况进公寓应凭系部开具证明。
14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开学和放假时间入住或离开公寓;如有特殊情况,在假期结束前需提前回校入住的,或放假后需推迟离开的,应当凭系(部)证明,服务中心同意方能入住。